中国稀土学会 资源与市场  
 
 
 
 
稀土大省遭遇出口难题内蒙企业呼吁取消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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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石政透露:内蒙古稀土资源占全国的80%,但产品配额只占全国的10%,其中包头占9.8%,而包钢只占包头的不到30%。“我们正在从原料型企业向应用产品型企业转变,但配额管理的尺度对我们还是按以前的标准,使得企业很痛苦,需要自己去买配额。而有些与稀土无关的公司或者是金属公司却拿到了不少的配额”。他建议,“能否考虑取消许可证?”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取消配额的声音并不在少数。据了解,稀土产品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是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多年来,对限制低附加值稀土产品的出口、调整稀土产品出口结构、促进我国稀土产业链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稀土产业的发展,稀土出口配额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其正面作用的局限性和负面效应的广泛性,尤其是在出口配额的分配方法方面,弊端渐显。改革或取消该制度的呼声日见高涨。
稀土大省的尴尬
据了解,国家稀土出口配额一年发放两次,由各地向主管部门提交业绩报表,发放单位再根据计划基数酌情分配。在采访中,很多省市或企业反映,国家向各地下达协议配额时没有体现配额数量与稀土产品量对称的原则。
作为稀土大省,2002年和2003年,江西省稀土产品出口配额分别为4640吨和4920吨,分别仅占全国当年稀土产品总配额的8.27%和8.62%。而作为稀土矿储量全国第二的省份,四川省2004年的稀土配额是1037吨,占全国配额总量的2.2%,在全国得到稀土配额的19个省市、中央直属企业中居13位。
200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行业协会“上书”商务部,建议改变对稀土产品出口配额的管理。在报告中,他们说内蒙古地区稀土资源探明储量及工业储量分别占全国总储量的80%和84%,已成为主导、支配世界稀土市场的最大生产和供应基地。然而近几年内蒙古地区得到的出口配额却呈逐年递减趋势,2002年国家下达给内蒙古自治区的稀土配额为7010吨,2003年为6203吨,2004年第一批配额为1999吨。以2003年为例,配额量仅为内蒙古自治区产量的15%左右,大量产品由于受其限制只能另行他途。
而据包头稀土研究院销售部部长李夏艳介绍,就在部分稀土大省为配额不足忧虑时,“一些进出口贸易公司和本身没有稀土资源的省市拿到的配额数量却不容小觑,一些合资公司拿到的配额数量更是十分充足”。权威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由于国内产能过剩,我国每年生产的80%的稀土产品用来出口。于是,一些单位和地方获得配额后,就可以将配额作为一种可以变现的资源卖给稀土生产企业。据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行业协会秘书长胡玉林透露,贸易公司拿着配额去赚钱,买一吨配额要1000-3000元。包头稀土研究院院长张安文也曾表示,“内蒙古的很多企业都在买配额,我们研究院生产的产品要卖,配额不够,也得买。”
配额分配“逊”在哪里?
为什么稀土资源大省却只得到了较少的出口配额?据了解,稀土出口配额管理是为解决20世纪90年代我国稀土行业出现的“散、乱、差”问题建立的。据中国稀土论坛专家、北京恒物高新技术公司总经理姚远生介绍,目前的配额分配还是沿用1998年的分配计划基数,当时各省的生产实力和企业布局跟现在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凭借“惯性”,一些进出口贸易公司和本身没有稀土资源的省市现在仍能得到数量不小的配额。“出口配额制度的初衷,是通过控制出口的总量,以实现控制国内的总开采量和生产加工量,最终达到保护资源、促进行业发展的目的,它在实施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就配额制的内涵来说,配额就是给规模较大的产品生产企业的。只是我国目前稀土产品出口的特点是,除了一些实力较强或成立较早的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外,大部分出口已经转为由民营贸易公司经营。国有大型进出口公司的地盘正在迅速失守和收缩”。
张安文表示:“我国稀土产品配额管理过去强调要向主产地倾斜、向高附加值倾斜。因此有一个说法认为,内蒙古稀土产品的附加值低。实际上,在附加值高些的稀土氧化物、金属材料方面,北方的产能确实比南方低,但这种分工是由历史和自然原因形成的。现在的情况是,我们已经往高附加值的应用产品方向上发展得很快了。”李夏艳也表示了同样的看法,她说国家以前在吸引外资时给了合资企业很多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分配其充足的配额。“目前我国外资企业和民族企业公平竞争的大氛围已初步形成,而配额分配向合资企业优惠的政策却依然没有改观,因此它们拿到的配额数让国内企业很是眼馋。”另一位专家指出。
据了解,目前直接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稀土产品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以深圳和广州为主)、上海、江苏、成都、山东、北京、内蒙古等地。据专家介绍,出口配额分配通常是以稀土产品所创外汇多少为衡量标准,这样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弹性。“由于不同的矿藏组分不同,其价值也不相同,完全按照创汇来分配额,不利于各种不同类型的稀土产品的协调发展。再有非稀土生产企业拥有过多出口配额,稀土生产企业配额少,稀土生产企业冒着各种风险购买配额后,所形成的创汇业绩很大部分仍会归于配额拥有企业的旗下。这不仅增加了企业出口成本,减少退税,而且直接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时又由于形成了配额拥有企业的出口业绩,减少生产企业的出口业绩,造成了恶性循环”。
改革还是取消?
实际上,除出口配额分配办法不科学外,原有的稀土产品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该产业发展的禁锢在其他方面也有所体现。在向商务部“上书”时,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行业协会在报告中表示,稀土产品出口配额分类存在不足。稀土产品出口被划分为三类:氧化物、盐类和金属。这种划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使得许多高科技含量稀土冶炼加工产品被当作原矿资源限制出口,许多深加工、新材料、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被当作原材料限制出口。此外,出口配额下达的时间明显滞后。出口配额下达到企业的时间平均滞后一个季度,而稀土企业在没有取得配额的情况下,不敢与外商签订协议,造成我国稀土行业产品整体呈现不稳定供应。
2004年曾有消息透露,由于未能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明确支持、未能解决配额发放问题以及在组建中的许多困难,南北稀土集团的组建工作被迫流产。专家对此事分析后认为,这标志着稀土配额仍旧由国家控制,集团组建的失败、配额问题未能得到妥善地解决可能是导致后几个月稀土产品价格下滑的原因之一。记者直至发稿前未能打通稀土出口配额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电话,但2004年的全国稀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熊必琳强调要继续搞好稀土产品的出口配额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可见有关方面已对此开始关注。 2005年我国将进一步兑现加入WTO的承诺,在此大背景下,结合我国国内稀土行业发展的实际,很多企业和专家提议取消稀土出口配额制度。
2004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正式执行,其中稀土金属、氧化稀土、钇、钪及其混合物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退税率调整为5%,有关专家认为,该政策的出台将逐步起到调整我国稀土出口商品结构和优化稀土产业结构的作用。不过一年过去了,期间发生的一些事实表明,国家要取消稀土出口配额制度可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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