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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再度专项整治稀土业 打击稀土非法开采发布时间:2016年12月8日

记者12月6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公安部等八部门再度联手,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稀土非法开采、整治以“综合利用为名”变相加工非法矿产品、严格规范稀土产品交易、追查低价出口稀土产品来源、检查地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工信部人士告诉记者,“十二五”期间,有关部门和地方联合查处了一批稀土违法违规案件,震慑了不法分子,促进了市场秩序好转。但受利益驱使,非法开采、无计划生产、买卖非法稀土产品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

海关统计数据表明,稀土贱卖问题依然突出。今年1-8月,稀土出口3.13 万吨,同比增长53.8%,出口均价7.33 美元/千克,同比下降39.2%,

稀土贱卖乱象导致全行业经营困难。从稀土企业三季报看,6大集团中的5个上市公司里,仅有北方稀土在前三季度实现盈利,其余4家公司依然亏损。

据这次《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八部门将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含资源回收)矿点,及时拆除非法开采的地面设施,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
  
同时,《方案》明确将严肃查处冶炼分离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计划执行情况,原料来源、数量及库存情况。对无生产计划的“黑工厂”,立即责令停产,不能提供原料稀土矿产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由税务部门追缴资源税等税费,依法没收非法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

《方案》称,工信部将把本次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及行为向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通报,将其违法违规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使之成为企业经营、贷款、上市、评级、行业规范准入、计划指标配置等参考因素。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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