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稀土学会! 新会员注册个人会员登录
  • 关注学会
    微信服务号

  • 关注学会
    微信订阅号

广东省查处一宗非法从事灼烧稀土加工经营案件发布时间:2016年4月20日

近日,广东省兴宁市黄陂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黄槐镇政府和龙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黄槐镇一废弃矿区中查获了一宗非法从事灼烧稀土加工经营案件,现场依法查封用于灼烧稀土的原材料800袋共20吨。


据悉,被查的加工场所是一处废旧矿场,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位于黄槐 镇槐西村下杨梅坑。当事人姚某租用这一场所,并聘请工人搭建简易厂棚,建成了6个灼烧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有5名工人正在灼烧窑前进行稀土灼烧作 业,厂棚内还堆放大量用于灼烧稀土的原材料湿稀土泥。经过清点,共800袋20吨。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营业执照,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且没有 发现有任何有效证件,其行为涉嫌无照从事灼烧稀土加工经营。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这一非法加工场所实施全面检查,责令其立即停工,并进行立案查处,现场查封 了20吨原材料。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3号院乙27号楼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73497 传真:010-62173501 电子邮箱:csre@cs-re.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稀土学会 京ICP备050101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