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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研究院成大型科研仪器共享试点发布时间:2016年6月1日

 

近日,包头稀土研究院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认定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试点单位。

  截至2015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大型科研仪器1759台(套),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这些科研仪器参与共享的数量少、共享率低。为有效破除全区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管理使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改善大型科研仪器对社会开放共享服务的市场环境,201511月,自治区政府对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进行了规范。按照这一意见,包头稀土研究院等10家试点单位将对所持有的大型仪器设备整合资源、分类统计,将能够共享的仪器设备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有偿服务。自治区政府根据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对绩效突出的单位奖励补贴,并对其申报的科技项目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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