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稀土学会! 新会员注册个人会员登录
  • 关注学会
    微信服务号

  • 关注学会
    微信订阅号

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2026年1月21日 来源:中国稀土学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资委、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2026年1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47be4bdb2d93437f94662dab59fbd736.html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3号院乙27号楼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73497 传真:010-62173501 电子邮箱:csre@cs-re.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稀土学会 京ICP备05010140号-1